根据2018年度报考生源情况,我院部分专业可接收调剂,调剂原则:1、符合《四川大学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川大研【2017】64号)文件关于校内各专业调剂工作规定。2、自愿参加调剂的同学请于3月23日下午5点前到学院逸夫楼一楼105申请调剂,交本人签名的调剂申请。3、经过调剂复试后拟录取同学请到学院逸夫楼一楼105领取并签订《硕士调剂协议书》,并且在规定时间前将已签约的协议书交回,未在规定时间前交回《硕士调剂协议书》的同学,视为自动放弃。 具体可接收调剂专业的人数见附表,复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电话通畅。
注: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28-85501242 地点:华西校区逸夫楼105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