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14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
根据《四川大学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川大研【2012】94号)有关规定,经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研究,2014年我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安排如下: 一、复试时间安排: (一)社会工作 1.报到、审查资格和体检: 报到时间:4月3日 报到地点:公共管理学院专业学位办公室(公共管理学院大楼101室) 2.笔试: 笔试时间:4月4日10:00—12:00 笔试地点:公共管理学院304室 笔试形式:闭卷考试 笔试科目:社会工作理论与实务 注意事项:笔试时需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 3.综合面试与英语口试(交叉进行): 面试时间:4月4日15:00—18:00 面试地点:公共管理学院304室 4.体检: 体检时间:3月22日—4月10日工作日下午14:30——17:00 体检地点:四川大学校医院 注意事项:自带1张1寸照片贴体检表 体检表交回时间:4月10日17:00前 体检表交回地点:公共管理学院专业学位办公室(公共管理学院大楼101室) (二)应用心理 1.报到、审查资格和体检: 报到时间:3月28日 报到地点:公共管理学院专业学位办公室(公共管理学院大楼101室) 2.笔试: 笔试时间:3月29日08:30—10:00 笔试地点:公共管理学院304室 笔试形式:闭卷考试 笔试科目:社会心理学和西方心理学史 注意事项:笔试时需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 3.综合面试与英语口试(交叉进行): 面试时间:3月29日10:00—12:00 面试地点:公共管理学院304室 4.体检: 体检时间:3月22日—4月10日工作日下午14:30——17:00 体检地点:四川大学校医院 注意事项:自带1张1寸照片贴体检表 体检表交回时间:4月10日17:00前 体检表交回地点:公共管理学院专业学位办公室(公共管理学院大楼101室) (三)图书情报 1.报到、审查资格和体检: 报到时间:4月3日 报到地点:公共管理学院专业学位办公室(公共管理大楼101室) 2.笔试: 笔试时间:4月4日09:00—11:00 笔试地点:公共管理学院220室 笔试形式:闭卷考试 笔试科目:图书情报基础 注意事项:笔试时需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 3.综合面试与英语口试(交叉进行): 面试时间:4月4日14:00—18:00 面试地点:公共管理学院220室 4.体检: 体检时间:3月22日—4月10日工作日下午14:30——17:00 体检地点:四川大学校医院 注意事项:自带1张1寸照片贴体检表 体检表交回时间:4月10日17:00前 体检表交回地点:公共管理学院专业学位办公室(公共管理学院大楼101室) (四)公共管理硕士(MPA) 1.报到、审查资格和体检: 报到时间:3月28日 报到地点:公共管理学院专业学位办公室(公共管理学院大楼101室) 2.同等学力加试: 加试时间:3月28日13:00—17:00 加试地点:公共管理学院106室 加试科目:管理学原理、公共行政学 注意事项:请同等学力考生务必在3月28日上午报到,以免影响加试;笔试时需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加试科目低于60分,视为加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笔试: 笔试时间:3月28日19:00—21:00 笔试地点: 四川大学全国干部教育培训基地107、108室 笔试形式:闭卷考试 笔试科目:管理综合 注意事项:笔试时需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 4.综合面试与英语口试(交叉进行): 面试时间:3月29日09:00—17:00 面试地点:详见公共管理学院大厅分组名单 备注:获取了提前面试录取资格的同学不参加此项 5.体检: 体检时间:3月22日—4月10日工作日下午14:30——17:00 体检地点:四川大学校医院 注意事项:自带1张1寸照片贴体检表 体检表交回时间:4月10日17:00前 体检表交回地点:公共管理学院专业学位办公室(公共管理学院大楼101室) 二、复试报到所需材料: 考生复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居民二代身份证、军官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生带学生证)以及本科成绩单(盖鲜章,应届生请准备前三年的成绩),同等学力考生还应带有关证明材料(即国家外语四级证书和在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学术论文)。 以上所有材料均需准备原件及复印件各1套。
三、成绩计算方法: 加权公式: (1)社会工作、应用心理:S总=(S初/5)×50%+(S复/2)×50% (2)图书情报、公共管理硕士:S总=(S初/3)×50%+(S复/2)×50% 四、复试收费标准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641号)规定:研究生招生复试费:每生120元,同等学力报考研究生另收加试科目考试费80元。 五、各专业复试名单:详见附件 六、咨询联系方式:028-85412038,85410281 七、举报受理渠道: 受理机构:公共管理学院纪委 举报电话:028-85471319 举报邮箱:1005730098@qq.com 注:不能按时前来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