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于1945年设立航空系,是我国较早开始从事“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的高等学校之一。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就是在上世纪50年代的院系调整中,由清华大学航空系、四川大学航空系等院系共同组建的北京航空学院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四川大学空天科学与工程学院自2011年11月成立以来,按国家“985工程”创新平台和“211工程”重点学科建设的标准和条件,坚持以“凝炼学科方向,汇聚学术队伍,实现学科交叉,构筑创新平台,培育创新人才,提高创新能力”为发展目标,正努力建设成为在国内外具有明显优势和鲜明特色的航空宇航科技高层次、高水平人才培养与协同创新的重要基地。 空天科学与工程学院共享四川大学机械工程、力学、 化学工程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博士一级学科,科研基础实力雄厚,近年来承担国家航空航天及相关工程领域的国家重大科技专项、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973”、“863”和国防军工科研计划等项目80余项,取得多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并处于国际领先水平的成果。 按照2014年招生计划,我院拟在以下专业招收硕士调剂生:
根据四川大学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相关文件,调剂生需全部满足以下条件: 1、调剂生初试统考成绩符合国家发布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并同时符合四川大学初试合格线,详见:http://gs.scu.edu.cn/newDetail.aspx?ID=1960。 2、只接受报考学术学位的考生。 3、所报考学科专业需与我院专业相同或相近,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4、申请调剂考生应具有航空航天领域教育背景或有志于长期从事航空航天相关领域研究。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填写《四川大学空天科学与工程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见附件),并连同本科成绩单、个人简历(含科研及获奖情况列表)打包于2014年3月23日前发至学院邮箱:scuhkht@163.com。 考生发送邮件时,请严格按照【姓名-总分-毕业学校-申请调剂专业】的统一格式修改打包材料的文档名称及邮件主题。如因个人申报信息错误或缺失导致未被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经学院审核同意后,由学院具体通知复试事宜。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马老师 电话:028-85408929 地址:四川大学行政楼401A办公室。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