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法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安排 为了保证我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公平、公开、有序开展 根据学校研究生招生的相关规定,对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法学硕士复试安排
报考本院相关专业、初试成绩达到学校划定的初试合格分数线(总分:335 单科:55[83])的考生 复试名单附后
(二)成绩构成 1.复试成绩。复试总成绩为200分,其中笔试部分占100分,面试占60分,外语听说能力占40分。 2.总成绩。考生按总成绩(初试、复试成绩加权)录取,总成绩加权公式:S总=(S初/5)*50%+(S复/2)*50% 。 复试成绩应不低于120分,否则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三.复试流程 (一)报到和资格审查 1.时间和地点: 2012年3月28 日 9:30——11:30 四川大学江安校区法学院大楼2010办公室 2.报到流程:考生在江安校区法学大楼2020办公室缴纳复试费20.00 元,凭缴费单和上述证件至2010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并签到。 3.携带证件和资格审查内容 (1)所有考生:准考证、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应届毕业考生不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另需提供:学生证;学生证遗失的需要学校教务部分出具的在读证明; (3)同等学力考生另需提供:英语四级证明(430分以上)或通过在职人员申请学士学位外语考试的证明;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的文章原件; (4)在职人员单独考试的考生另需提供:发表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学术著作;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的推荐证明; (二)笔 试 1.方式:分专业笔试;闭卷; 2.时间和地点:2012年3月28 日 13:00-16:00 同等学力加试时间:2012年3月30 日 13:00开始 地点:报到时通知 (三)面 试 1.形式:面试采取复试老师现场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形式;面试顺序随机形成,顺序和地点于面试当日 9:00 江安校区法学院大楼门口公布。 2.时间和地点:2012年3月29 日 9:30开始 全天 地点待报到时通知 (四)体检 2012年3 月22日至4月10日 工作日14:30-17:00 考生自带1寸照片至望江校区体育馆对面校医院领取体检表进行体检。 (五)拟录取和调档函的领取 1.拟录取结果将与4月1日14:30在法学院主页和望江校区文科楼法学院门口公布;同时,对拟录取的法学硕士考生发出调档函,要求考生本人领取,届时考生需要带: (1)身份证; (2)体检完毕的体检表 代领人需要提供代领委托函和考生身份证复印件 2.调档函领取时间和地点:2012年4月1日14:30—17:30 望江校区文科楼104办公室 附复试名单:
法律硕士复试安排
报考本院相关专业、初试成绩达到学校划定的初试合格分数线(总分:310 单科:50[75])的考生 复试名单如下:
(一)复试内容
(二)成绩构成 1.复试成绩。复试总成绩为200分,其中笔试部分占100分,面试占60分,外语听说能力占40分。 2.总成绩。考生按总成绩(初试、复试成绩加权)录取,总成绩加权公式:S总=(S初/5)*50%+(S复/2)*50% 。 复试成绩应不低于120分,否则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一)报到和资格审查 1.时间和地点:2012年3月29日 9:30-11:30 四川大学江安校区法学院大楼2010办公室 2.报到流程:考生在江安校区法学大楼2020办公室缴纳复试费20.00 元,凭缴费单和上述证件至2010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并签到。 3.携带证件和资格审查内容 (1)所有考生:准考证、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应届毕业考生另需提供:学生证;学生证遗失的需要学校在读证明; (3)同等学力考生另需提供:英语四级证明(430分以上)或通过在职人员申请学士学位外语考试的证明;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的文章原件; (二)笔 试 1.方式:闭卷; 2.时间和地点:2012年3月29日 13:00-16:00 同等学力加试时间:2012年3月30日13:00开始 地点待报到时通知 (三)面 试 1.形式:面试采取复试老师现场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形式;面试顺序随机形成,顺序和地点于面试当天早上 9:00 江安校区法学院大楼门口公布。 2.时间和地点:2012年3月30日 9:30开始 全天 地点待报到时通知 (四)体检 2012年3 月22日至4月10日工作日14:30-17:00 考生自带1寸照片至望江校区体育馆对面校医院领取体检表进行体检。 (五)拟录取和调档函的领取 1.拟录取结果将与4月1日14:30在法学院主页和望江校区文科楼法学院门口公布;同时,对拟录取的法学硕士考生发出调档函,要求考生本人领取,届时考生需要带: (1)身份证; (2)体检完毕的体检表 代领人需要提供代领委托函和考生身份证复印件 2.调档函领取时间和地点:2012年4月1日14:30—17:30 望江校区文科楼104办公室 附复试名单:
其他说明 1. 请按照要求准时报到。不按时报到者视为自愿放弃复试资格 咨询电话:028-85471312 (望江校区) 2. 江安校区乘车路线: 从火车北站乘坐55、27、34路公交车在磨子桥站下可到四川大学望江校区北门;从火车南站乘坐49、112路公交车在章灵寺公交站下可到四川大学望江校区西门。到达望江校区的同学,在校内体育馆搭乘新老校区校车前往江安校区报到。请务必提前一小时候车以免考试迟到。 乘飞机的同学可在机场直接乘出租车前往江安校区(15分钟左右)。 自驾车需从江安校区东门进入,校内停车仅限艺术学院外指定区域。 3.考生联系方式(电话和通讯地址)若有变化,请于3月27日1前发邮件至faxueyuan104@163.com,邮件题目:报考硕士信息变更。邮件内容:
4.推免生不参加此次复试; 5.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请于4月15日前向我院研究生办提交入学; 6.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必须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录取为非定向和自筹的考生,必须调阅人事档案,录取为定向(只能是专项计划的考生)、委托培养的考生,必须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政审意见,不调档。应届毕业生,可先由考生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政审意见,待毕业时所有档案齐全后一并寄来我校,寄发地址见调档函。 四川大学法学院 2011-3-22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