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各学院录取通知书发放情况通知说明 如果外地考生同学不方便的,我们川大在校研究生可以帮忙代领 欢迎查阅四川大学官方网站说明
四川大学经济学院 2013级硕士研究生: 录取通知书及相关资料已到达我院,请各位同学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于2013年6月25日——2013年7月10日到经济学院北-111研究生办公室领取。 备注: 1.因资料太多,且无法确认各位同学的收信地址准确无误,为确保通知书等资料能及时到达各位同学手中,所以原则上不邮寄; 2.如学生本人不能前来领取,请代领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的委托书前来领取; 3.领取的材料包括:录取通知书、建设银行储蓄卡(用于学杂费的代扣代缴、奖助金的发放)、2013级新生入学缴费须知、2013级新生办理户口迁移的有关规定、2013级新生报到流程、致2013级家庭经济困难同学的一封信、关于提交硕士奖助金申请书的说明。 4.领取时间为正常的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 5.领取通知书的前提:往届生档案或政审、应届生的政审已寄达我院。
四川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办 2013.6.24
四川大学法学院 根据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的要求,特对我院2013级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及相关文件的领取事项做如下要求: 1、考生地址以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为准。推免生和通讯地址为成都市十四区县的考生须本人领取,不寄发;外地考生的录取通知书由我院用快递到付形式于7月4日统一寄发。 2、外地考生若需更改邮寄地址或者委托他人领取,需在7月3日17:00前将更改的地址和委托领取的申请发到faxueyuan104@163.com邮箱。邮件标题注明“2013级录取通知书地址(或领取方式)变更申请”。 邮件内容包括:
3、本人或者委托领取时间:2013年7月1日——7月2日9:00——12:00;14:30——17:30;领取地点:望江校区法学院文科楼104办公室。联系电话:028-85471312 4.领取要求: (1)本人领取需携带本人身份证; (2)委托他人代领的,要求代领人持以下证件:①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传真有效);②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③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5、以下考生的录取通知书暂不发放: (1)应届生:政审表未到者; (2)往届生:档案未到者; (3)委托培养、少民骨干未签订协议者。 (4)学历审核未过者 6.录取通知及相关文件 2013级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四川大学研究生入学须知 关于我校2013级研究生办理户口迁移的有关规定 2013级硕士研究生奖助金及学费标准相关信息 关于提交硕士奖助金申请书的说明 四川大学2013年研究生新生入学缴费提示 新生缴费银行储蓄卡 给2013级家庭困难研究生同学的一封信(有奖助金学生除外) 四川大学法学院 2013-6-27
四川大学历史旅游学院 我院将于6月27日(本周四)寄发2013年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请需要修改邮寄地址的同学于周三之前将邮寄地址发送到邮箱history@scu.edu.cn。请住址位于成都市区的同学近日到我院407办公室领取通知书,我们将不再电话通知。
旅游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3年6月24日
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 2013级硕士新生请务必于6月25日(星期二)上班时间上午8点半—11点半,下午2点半—5点半,在文科楼348办公室,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录取通知书,代领人请出示身份证,交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 录取通知书概不外寄! 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教务 2013年6月24日
四川大学外国语学院
外国语学院2013级硕士新生请于2013年6月25日——2013年6月28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凭本人身份证到四川大学外文楼114办公室领取“硕士录取通知书”。
四川大学艺术学院 2013年6月26日至28日,请艺术学院2013级录取研究生到江安校区艺术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领取录取通知书,请带上有效身份证件方能领取。望同学们相互转告。 四川大学艺术学院 2013年6月26日
四川大学数学院 2013年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现已可领。 1、本校、成都市考生请带身份证自行前往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经管楼南107)领取(可代领)。 2、外地考生如需更改寄送地址,请在6月26日(周三)前将新地址发送至hanm@scu.edu.cn,邮件中务必注明*********号码及考生编号以便核对,过期不予更改。 3、外地考生如需代领录取通知书,请代领人携带*********前往代领。 4、需邮寄的录取通知书将于6月27日按考生报名时填报邮寄地址以挂号信方式寄出。 如有疑问请致电:028-85471719 韩老师
四川大学生命科学院 2013 级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已下发到学院,由于临近各高校毕业生放假,请各位同学按照通知要求前来自行领取:川大研究生qq1121672926 1、 领取地点:四川大学(望江校区)生命科学学院204研究生办公室 2、 领取时间:2013年6月25日(周二)---2013年6月28日(周五)上班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3、 领取办法: (1) 本人领取:请务必携带*********。 (2) 委托领取:委托书一份以及委托双方的*********复印件(委托导师领取无需委托书)。
四川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2013/6/24
四川大学***造学院
***造学院2013级录取的硕士研究生,请带上有效证件在6月28日前到***造学院教学科(225室)领取通知书,如需代领,需出具代领人有效证件和考生的有效证件复印件。外地考生通信地址需要变更的,请6月28日前发Email到邮箱zhuxiaofang69@163.com落实邮寄地址(邮编、通信地址、收件人、手机号码)。学院将于7月1日后通过邮局寄出,请注意查收。
四川大学电气信息学院 应大家要求,请2013级硕士考生(已经寄发了政审函(应届生)或者档案(往届生)到四川大学电气信息学院的),于2013年6月26日~7月2日到学院领取通知书(可代领)。自行领取者请携带有效证件,代领需要代领人有效证件和考生的有效证件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如果在7月3日前没有领取的,学院将于7月5日左右寄出,请注意查收。投递地址也将于投递后另行通告。 截止6月26日已经收到档案的名单如下:罗广利、马飞、孔德洪、王贺新、杨熙、陈志伟、王磊、曾振浩、韩康、苗锋雨、杨洋、周昊、陈云超、邱是、王延博、唐可、王衫、张立奎、徐懿、蒲勇、何适、赵嘉、杨东、万成江、刘磊、姜慧鹏、王建辉、郭磊。
四川大学水利水电学院 水利水电学院2013级硕士生: 你们的录取通知书大约6月27日左右寄出(学院目前还没有领到相关材料),如自取(可委托他人)或修改地址,请及时电话或邮件告知。 电话:028-85405611
四川大学化学工程学院 接研究生院通知,2013年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由学院代发,请被本学院录取了的考生务必于7月5日前带上有效*********件到化工学院310办公室毛老师或黄老师处领取。为保证通知书投递的准确性,我们不再按照复试所留通信地址邮寄;若需邮寄的考生请在6月30日前发Email 到邮箱mjw@scu.edu.cn落实邮寄地址,学院将在7月2日统一以EMS寄出,邮寄后投递过程时间无法预计,请不要来电询问;通信地址只接受Email确认;若未发Email,则默认为自己领取;若要委托他人领取,请代领人带上录取人*********复印件,并携带代领人*********原件。请不要打电话询问有关奖学金和导师分配事宜,奖学金等级会在通知书中标注,导师将在9月入学后确认。 其他相关事宜请发Email咨询,不接受电话咨询。 注:发Email 请务必按以下格式: 姓名:xxx 录取专业:xxx (注意是录取专业,全日***专业硕士请注明) 邮编:XXXXXX 地址:XXXXXXXXXXXXXXXXX XXX 收 联系电话:(留手机号码)请保持手机通讯畅通! 通讯地址写在邮件正文里,不要以附件形式发送。 特别提醒:请获得奖助金的同学务必按照“关于提交硕士奖助金申请书的说明”中的要求上网认真填写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成功的同学将取消奖助金!
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1. 请各位同学持有效*********件原件和准考证于2013年6月25 日— 7月10日到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111)领取,节假日除外; 2. 如果是委托代领的,请被委托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人的身份证或准考证复印件和委托书前来领取;少民骨干、委培未签协议以及处于学历认证期的考生暂不发; 3. 今年获得第一次奖助金的同学须在7 月1 日---7月30日登陆“研究生奖助金管理系统”提交个人奖助金申请书,逾期未提交申请者或不同意提交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研究生奖助金;川大研究生qq1121672926 4. 领取的材料包括: u 录取通知书 u 四川大学研究生入学报到流程及须知 u 关于我校2013级研究生办理户口迁移的有关规定 u 奖助金信息通知单及关于提交硕士奖助金申请书的说明 u 四川大学2013年研究生新生入学缴费提示及银行卡 u 致2013级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同学的一封信 5. 领取时间: 上午:8:30—11:45 下午:14:30—17:00 6. 联系电话:028—85410381 ,85471195 7. 由于期末工作繁忙,请同学们最好尽快领取或委托代领《录取通知书》;如需邮寄,学院统一寄出时间确定为7月10日(以挂号信的方式寄出)。 需要邮寄的同学,请按照下表填好,并在7月1日之前发到:yanjiushengjw@163.com。 邮件主题: “录取通知书2013级** 专业** 姓名” (例: 录取通知书2013级 行管 张三)。 邮寄《录取通知书》表
注:表上信息必须填写准确,如因错误填写或填写不详造成不能收到《录取通知书》的,概由本人负责。 (责任编辑:admin) |